桦南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、完达山西麓,面积4415平方公里,人口43万。桦南处在佳木斯、双鸭山、鹤岗、七台河四个城市的中间区位。牡佳铁路、鹤大公路纵贯全县,东部为连绵起伏的山峦,中部为丘陵漫岗,西部为广阔的平原,耕地面积186万亩。桦南县面积4416平方千米。总人口44万人(2004年)。县人民政府驻桦南镇。桦南“五山半水四分田,半分道路和庄园,”自然资源得天独厚,素有“地上林和粮,地下黑(煤炭)、(白石)、黄(黄金)之称。现有耕地240万亩,粮食产量超过5亿公斤,成为国家商品粮基地县;桦南盛产特大白瓜籽,故有“白瓜籽之乡”的美誉;以牛、猪、羊、禽为主的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,被国家列为秸秆养牛示范县;已探明储量的矿产10余种,其中黄金初步探测储量20吨,石灰石探明储量2亿吨,煤炭储量1.2亿吨,铁矿储量3800万吨,矿产资源总储量约占佳木斯市总储量的70%以上;森林面积210万亩,草原43万亩,野生植物1000余种,资源开发潜力巨大,被列为国家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。桦南境内泡沼密布、河网纵横、向阳山水库是三江平原上的大型水库。多种多样的地形,肥沃的黑土,平坦宽阔的耕地,配套齐全的农业设施,为各种作物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,由于开发晚,污染较小,是生产绿色食品的理想之地。
桦南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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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